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粪便清运服务合同甲方: 云南正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昆明市盘龙区瑞辉家政服务部 为了给甲方的管理区制造一个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管理的 德惠小区九 个化粪池 提供化粪池清掏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化粪池出入口管道不堵塞,不外溢。当发生化粪池外兴时,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前往处理,如因乙方未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合同期内,乙方确保每年集中时间将小区的化粪池清掏一次。三、甲方应该保证道路通畅,方便清掏车辆进出,并给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在作业完毕,应该将散落在地面上的粪便清理洁净。四、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人身和财物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五、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致使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六、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给自身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七、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约。八、化粪池清掏服务费总价为每年¥元,甲方在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付清服务费。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669700046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