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一、项目目标通过项目扶持,围绕实施农业产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提升行动,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
项目安排坚持效益优先、突出重点、集中扶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项目内容(一)申报条件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对从事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料、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及特色农产品加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优先扶持开展“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试点的龙头企业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示范龙头企业
(二)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A类项目:龙头企业基地建设项目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80万元,主要用于:A1、对粮食、油料、水果、蔬菜及特色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其在基地建设中帮助农民进行新品种改良和
推广、技术培训、生产资料购买等方面的费用;A2、对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重点补助龙头企业在基地建设中的温室、圈舍和池塘改造、疫病防治等方面的费用
B类项目:中介服务组织试点项目
每个项目补助资金约60万元,主要用于对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中介服务组织(合作经济组织),重点补助其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收购、运输、仓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三)申报数量各省(区、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申报范围,筛选1-3个项目上报
三、申报程序(一)龙头企业提出项目申请,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当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当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指导龙头企业填制《2009年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1),上报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二)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对项目进行筛选,提出审核意见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项目的申报情况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