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项下工程项目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绿化工程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形式2.1 在乙方已充分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本项目设计图纸的基础上,甲方以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的形式发包给乙方,乙方自负盈亏,自行施工,不得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说明 3.1 承包范围:具体详招标文件和甲方景观部确认的招标图纸(绿化景观、土方购买及回填等)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3.2 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承包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均应以甲方盖章确认的书面通知文件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的书面通知文件后,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完成。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4.1 本工程按人民币(大写) 元 (即:¥ 元)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含苗木、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保费、与总包的配合费、施工水电费、场地平整、土方回填(购买土方)、泥炭土、改良土壤费、种植费、养护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建安税金等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其含税包干总价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调整而增减。4.2 合同签订后,因甲方调整工程内容包括增加、减少、修改等,合同总价应作相应调整。4.3 因设计变更或者甲方要求调整工程内容,对于设计变更及调整部分工程的价款根据如下方式计价:(下浮率= 1-合同包干总价÷最后一次投标工程预算书中预算总价= %)4.3.1 工程预算书中已体现的项目,按工程预算书中的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4.3.2 工程预算书中有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的,根据类似或接近项目单价调整,同比下浮。4.3.3 更换主材的项目单价只调整工程预算书中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他费用不变,同比下浮。4.3.4 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双方根据施工当期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按工程预算书单价下浮情况,同比下浮。4.3.5 工程预算书中注明为暂定价的项目,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