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网站设计开发合同甲方: 乙方:成都品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电话:028-86642123传真: 传真:028-86642123 邮件: 邮件:Pinznet@163.com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设计开发。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技术法律规范、合同实施流程及说明1、程序开发语言:_____PHP+HTML5________;数据库类型: ____MYSQL_____。2、网站设计开发需求由“附件”载明(附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甲方代理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附件)。3、自乙方收到预付款项次日起, 22 个工作日为网站设计开发周期;设计开发过程中的验收期、修改期均不计入设计开发周期;需求变动所导致增加的工作周期不计入合同约定的设计开发周期内。4、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通知甲方验收;具体验收时间与验收方式由乙方发出的验收通知载明;乙方收到甲方确认反馈后再进行下一阶段工作。如乙方在验收结束之日起两日内未收到甲方有效邮件反馈信息,即可视为本次验收合格。5、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如因甲方需求变动且超越前期约定需求的,乙方有权加收相应的费用;对于超越乙方技术而无法实现甲方的需求,乙方有权拒绝。二、网站验收及网站正式上线1、验收标准: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访问该网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开发范围及法律规范。2、正式上线:甲方签署《网站验收合格书》并付清全部款项后;乙方在四十八小时内完成网站上线工作;三、设计开发费用与付款方式1、网站设计开发费为:¥ 1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伍仟元整 )。2、签订本合同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网站设计开发费的百分之六十作为预付款,即¥ 9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玖仟元整 );3、乙方完成网站设计全部开发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三日内支付网站设计开发费的百分之四十作为尾款,即¥ 6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陆仟元整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之规定,积极配合乙方对该项目的工作开展。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包含图片、音视频、文字、链接等)须保证其合法性;甲方承担本网站信息数据(包括第三方程序)管理权利与义务;同时享有该网站经营带来的一切经济利益与法律责任。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网站设计方案设计开发网站,完成后交由甲方验收确认。2、由于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