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置业顾问聘用合同甲方: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置业顾问) 地址:洪泽县仁和镇江淮中路 128 路 身份证号码:邮编:223100 地址:电话:0517-87806006 电话:法定代表人:周训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纳以下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置业顾问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及客户,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根据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及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平台进行交易
交易从签约开始由公司完成,置业顾问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
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公司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置业顾问同意并遵守公司的规章规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
配合销售经理和业务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
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业顾问从事一定区域买卖房源及客户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对置业顾问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合同附件约定的酬劳支付给置业顾问
3、当置业顾问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于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别性,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置业顾问的劳动合同关系
并不承担有关的一切损失
4、置业顾问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假如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公司有权利终止与置业顾问签订的合同
假如以后置业顾问拥有客户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假如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或超出工作授权范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置业顾问个人承担,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