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惠农政策资料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总体规划、计划编报、勘察设计、组织实施及工程管理、验收工作
负责项目类型:分为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两种
土地治理项目,主要是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
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措施综合配套,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参照国家制定的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重点扶持的优势农产品产业
通过加强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扶持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适当扶持正在成长上升、确能带动农民致富、较小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种植养殖专业大户等,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采取有偿无偿资金相结合、投资参股经营和贷款贴息三种扶持方式
立项条件: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1-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
年度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万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0亩
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或其控股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期在两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能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