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激励之自主行权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即激励对象可在行权期内,自主选择行权时间,按约定价格购买标的证券的行为
在我国以往的市场操作中,激励对象的行权时间往往不具备太多的自主性,均由上市公司统一替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
其具体方式为,上市公司收集激励对象行权意愿,然后于某日前往交易所与中登公司,集中统一行权
集中统一行权的特点为:(1)所有激励对象的行权时间一样
(2)所有激励对象的应税所得一样
(根据财税[2024]35 号文,“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 注: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行权日股票收盘价由此两点可看出,传统的行权模式更接近于欧式期权,然而一般的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一般都为一段时间,而非一天,因此本质上说,股权激励授予的期权,更像美式期权
根据金融理论,美式期权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同等行权价格、权利终止日的欧式期权
传统的行权模式,其实从一定程度上,消减了激励对象手中期权的价值
而自主行权模式最大的特点为,激励对象达到行权条件后,可在行权期内自行选择行权的时间,并通过券商提供的客户端(无需委托上市公司统一前往中登办理),自助完成行权与标的证券的猎取
与传统行权模式相比,自主行权具有如下特点:(1)各激励对象行权时间不一样(2)激励对象无需委托上司公司前往交易所和中登办理业务,而是通过券商客户端自助完成(3)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猎取的应税收入不同,因此上缴的税额亦不同
对于行权各方而言,自主行权模式将带来如下便利:(1)上市公司无需再统一收集激励对象意愿及前往交易所和中登办理手续,并可委托证券公司代办扣税业务,降低股权激励事宜中的管理成本与决策风险
(2)激励对象可自主选择行权时间,从而调节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并进行一定程度的避税;可直接通过券商客户端完成行权过程,节约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