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备---臭氧生物碳系统技术协议甲方: XXXXXX 公司 乙方: 泰兴市环保机械厂 XXXXXX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泰兴市环保机械厂(以下简称乙方)设计、制造污水处理工程所需臭氧生物碳装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技术协议。 一、设备采购一般规定1 供货范围及一般要求1.1 供货范围乙方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机械设备,包括主机、所有附件和零部件以及必要的控制系统和必要的专用工具。保证所供机械设备在安装、试车过程中不需添置任何其他附件和零部件。乙方供货范围内的材料,全部由乙方供货。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是全新的并有原厂的出厂证明书,所选材料必须是符合标准、法律规范的、适用的。对于外购件,乙方应提供制造商名单。除规格书中有具体要求外,现场安装不属乙方供货范围,但乙方应免费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作指导安装、调试,以保证安装后的设备能正常、稳定运转。售后服务工作包含在乙方的工作范围。设备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问题,供货商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不得超过 24 小时。两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供货商应负责免费维修,维修达不到要求的,无条件更换。1.2 一般要求乙方必须提供足使合同包内设备单体运行所需的附件、软件等,确保功能的实现。假如乙方发现甲方提出的技术规格书、设计文件存在缺陷,将阻碍上述要求的实现,乙方有义务明确提出修正建议,由甲方确定是否采纳。1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工程进一步展开或外部条件变化后,甲方有权对本技术规定的内容作少量调整,调整将在乙方发出采购单之前确定。2 采购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设备在操作条件下,高效、安全、稳定、连续地运行。乙方所供设备必须有三年以上的运行经验,并提供至少两个以上已投产使用其设备的用户业绩。2)当协议中没有规定制造标准,乙方可按国标、行业标准或制造厂标准进行生产。3) 除非另有规定,机械设备及其所有辅助设备应在指定的最低和最高环境温度下适用于户外或水下启动和连续操作,连续运转周期应不低于 12000 小时,寿命不少于 15 年。4) 同类设备及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5) 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应在能保证设备及其辅助装置正常生产和/或自身安全保护的范围内。乙方必须对所有随设备成套供应的电气配电及控制系统全面负责,包括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与投运指导以及要求的技术文件的交付等。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