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徐矿花秋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托管协 议 书甲方:贵州徐矿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徐矿集团庞庄煤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输出劳务人员到甲方从事井下安全生产工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托管范围:以井口为界,井下生产、相关系统及打钻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具体为11605 综采工作面、1901、11604 炮采工作面的回采,负责全矿井下的机电设备使用、维护与管理;皮带运输系统的运行及维护;主排水泵房及中央变电所运行及维护;井下轨道及安全附属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井下供电系统、通风系统、防尘系统、排水管路、压风管路、抽放管路、监测监控系统及通信系统的安装、使用、检查与维护;副井绞车房运行及维护;有关的季节性工作。托管范围所需的设备及材料的领用、下井、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回收。负责矿井的瓦斯治理、防突打钻工作。综采工作面、炮采工作面的安装及拆除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二、合同期限:从 2024 年 5 月 1 日起到井下工作面回采结束。三、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生活场所、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材料、配件、工具以及与井下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并正常调度、汇报乙方的安全生产。乙方组建成建制区队,以纯劳务输出的方式对托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四、劳务费用、计量及结算方式:(一)劳务费内容:包括托管范围内人工费、各项社会保险及工资计提、劳保福利费、各种津补贴、管理费、安全风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二)价格:实行采煤单价结算,机运、通防岗位及项目部人员实行定员工资总额承包。(单价中不含工资计提及税金),3%管理费,5%安全费用,工资计提(不含甲方人员,由甲方负责缴纳)和税金据实结算。1、11605 综采面,定员 100 人,人均工资 7300 元/月,回采产量21500 吨/月,单价 33.95 元/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1901、11604 炮采面,每面定员 120 人,人均工资 7300 元/月,回采产量 12000 吨/月,单价 73 元/吨;3、机运工区,定员 55 人,人均工资 5000 元/月,工资总额 27.5 万元/月;4、通防工区,定员 61 人,人均工资 5800 元/月,5 月份工资总额35.38 万元,从 6 月份起根据现场施工方案和工程量核定人数,计算工资总额;5、项目部定员 19 人,其中:项目部领导 2 人,人均工资 15000 元/月;管理人员 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