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绿化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承包人: 年 月 日 绿化项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同 协 议 书发包人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 承包人: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工程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施工合同:(1)本合同协议书;(2)施工合同;(3)中选通知书;(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5)本合同条款(见比选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见 2024 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条款(见比选文件和已评审工程量清单);(8)图纸;(9)比选方案、比选申请书及问题的澄清;(10)经双方确认进入主合同的其它文件及补充协议。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变更和补充协议(合同)优于原协议(合同)。此外,以本合同 1 中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工程结算价以审计机关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4、工程范围:财政评审报告内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5、承包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6、施工要求:( 1 )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乔木及灌木的品种 、 规格、形状、观赏效果、颜色等必须完全满足设计要求;( 2 )植物 栽种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CJJ/T82-99 ) 的规定,绿化效果达到设计及发包人的要求。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工程养护期为壹年)。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工程工期为 90 日历天。开工时间暂定为 ,具体时间以监理单位所发开工通知为准。11、本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其余报有关部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备案。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时失效。发 包 人: (盖单位章) 承 包 人: (盖单位章)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经 办 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