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绿化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承包人: 年 月 日 绿化项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同 协 议 书发包人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 承包人: 苍溪县林业和园林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工程的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施工合同:(1)本合同协议书;(2)施工合同;(3)中选通知书;(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5)本合同条款(见比选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见 2024 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条款(见比选文件和已评审工程量清单);(8)图纸;(9)比选方案、比选申请书及问题的澄清;(10)经双方确认进入主合同的其它文件及补充协议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变更和补充协议(合同)优于原协议(合同)
此外,以本合同 1 中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工程结算价以审计机关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4、工程范围:财政评审报告内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5、承包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6、施工要求:( 1 )工程使用的各种材料、乔木及灌木的品种 、 规格、形状、观赏效果、颜色等必须完全满足设计要求;( 2 )植物 栽种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CJJ/T82-99 ) 的规定,绿化效果达到设计及发包人的要求
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本工程养护期为壹年)
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工程工期为 9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