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保护大自然的发言稿 自然与人,和谐相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随人类生产能力的发展而变化的,二者的关系表现为一个历史性的发展过程。在原始社会,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十分有限,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更多表现为人受制于自然。 随着人类生产水平的提高,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发生了转变,人类逐渐由“敬畏自然”的态度变为“征服自然”,自然成为人类改造的对象。农业社会以后,人类开始大规模改造自然,这样做虽然扩大了耕地面积,满足了日益增长的粮食需求,却破坏了森林、草原、湖面,不仅导致了水土流失、土质下降、沙漠化、盐碱化,而且进一步使生态失去平衡。工业文明的出现使得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自然界完全不再具有以往的神秘和威力,人类再也无须像中世纪那样借助于上帝的权威来维持自己对自然的统治。 自然是人类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呼吸空气,如果没有自然,人类就不能饮水,那么,人类就将灭绝。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就是由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人由自然脱胎而来,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的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必然要通过生产劳动同自然进行物质、能量的交换。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自然,而是到处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记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越来越密切。人与自然之间客观上形成的依存链、关联链和渗透链,必然要求人类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自觉地接受社会规律的支配,同样要自觉地接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稳定和同步进化,推动自然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又是相互对立的。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总是要不断地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而自然界又竭力地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对这两种“作用”的关系处理得不好,特别是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自发性,这种自发性极易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失衡。此外,由于人类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如果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