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以及装置运行后原料介质、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和工艺参数、大型设备更新改造、安全设施、设备材料代用、临时用电情况变更的合理控制,减少因工艺、技术、设备设施,操作参数变化和改造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以及对装置开工运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就施工期间施工图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和装置运行后的操作工艺参数、工艺警戒线变更作如下规定。 (一)、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善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二)、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变更应本着节约原则,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三)、所有的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应先由施工人员和技术科现场监理人员根据施工中遇到的设计问题,填写设计变更单,经专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出具设计变更(或变更通知)。 (四)、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 1、设计变更申请人(即现场代表); 2、设计变更原因; 3、单元名称、单元所在的工程名称; 4、变更实施后验收情况。 (五)、设计变更申请报告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各一份。 (六)、工艺工程、技术、设施设计变更的程序: 1、设计单位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在不改变原使用功能和不提高原造价的前提下,由设计单位自行出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技术科组织公司领导会议讨论确认后下发。 2、设计单位虽出于对施工图自我完善和补充,且不改变原使用功能,但提高了工程造价,应事先书面征求技术科意见,经技术科组织公司领导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由技术科确认后下发。 3、技术科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由技术科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由技术科专业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经总经理签发。 4、施工单位因不可抗拒等原因要求对施工图作出变更,技术科现场技术负责人到现场察看后确实需要变更,由技术科现场技术负责人填写设计变更申请报告,由技术科专业负责人、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签字后,再经总经理签发。 5、重大设计变更由技术科提出意见和建议,由设计院确认后,技术科组织公司领导会议确认,方可出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经确认后由技术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