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论《联合国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公约》一、CISG 的简述《联合国国际贸易买卖合同公约》(简称 CISG)是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主持起草的一项影响广泛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方面的实体法公约,于 1980 年 4 月 10 日在由 62 个国家出席的维也纳联合国公约上获得通过,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共 77 国家核准、参加或继承了该公约
与中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
该《公约》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规定公约适用范围和总则;二是规定合同的订立;三是规定货物销售;四是规定条约的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公约的保留,公约的生效,缔约国的声明退出等
二、CISG 的作用CISG 公约是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中达成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取得的丰硕成果
CISG 公约虽然不能解决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关的所有问题,但较好地协调了两大法系在合同制度方面的差异,克服了《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本身存在的缺陷(尤其是对进展中国家考虑缺欠的问题),减少国际贸易的法律障碍,符合国际贸易对买卖合同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当代国际贸易法统一化进程进展的趋势,成为国际货物买卖法的重要代表
三、CISG 与中国的关系中国参加了 CISG 公约的缔结全过程,并成为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
自 1988年对中国生效以来,已成为中国进行货物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
作为国际条约,CISG 在缔约国的适用也必定受制于各国关于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方式的规定或做法,各缔约国对于如何履行 CISG 没有达成共识,因此也导致了各缔约国对 CISG 的执行也不一样,各国往往通过“转化”或“纳入”的方式对 CISG在国内法上接受
中国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中对凡具备公约适用条件的案件,均直接适用,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