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论存款的法律性质 西安石油大学 刘建华 摘要:在社会中,货币是一种流通中的媒介,由于货币本身的复杂的特别性质,使得货币成为了一种难以辨明其到底是一种物权法上的实实在在的“物”,还是仅仅在现实社会中一种简简单单标识价值大小的货币符号?这一问题引起了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存款行为到底是一种物权上的行为,还是一种债权上的行为?本篇论文将探讨货币本身的一系列特征,以及货币与社会的关系,进而阐述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货币本身,并解决货币引起的存款行为,应如何对待这一现实中仍有广泛争议的问题。 关键字: 种类物 消费物 社会物资储备 货币升值 货币贬值 债权行为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货币作为一种流通物,在社会中不断地被交易,从一手中到另一手中,无处不体现货币在现实社会中的重要价值,在经济角色的扮演中促进了市场交易方便、快捷、有效地进行,繁荣了市场经济。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货币,货币则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的客体,当社会中的货币在进行流通时,无时无刻不昭示着一种法律关系的发生。那么在我们经济生活中的存款法律行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民事法律行为呢? 一:存款的定义 存款是指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将自己合法持有或所有的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民币或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出具存款凭证并负有即期或到期向储蓄存款人支付本金或利息的法律行为。 对于上述存款的定义中可以存款的外在表现形式是自然人或法人及其他组织将货币存入储蓄机构,并且储蓄机构出具存款凭证。那没存款行为到底是物权行为,还是债权行为?这一定义并没有告诉我们。对此现在学术界仍存有较大的争议,为什呢?其实这一切的症结就在于存款中的存款人所持有的货币,到底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物权法上的“物”,还是一种简简单单的货币符号? 二:货币的特别性质 在论述前,先给读者介绍一个有趣的小案例:有一天,一个小偷到某小区的业主家偷了一万元人民币,在小偷逃跑中,被警察无意中抓获,并送入了派出所,此时,警察同时也把那一万元人民币扣压了,并放在派出所的桌子上。由于派出所疏于防范,让小偷溜走了,并且再次偷走了那一万元人民币。后来,小偷被抓获,则此时若以盗窃罪起诉小偷,那么犯罪嫌疑人盗窃的是一万元人民币,还是两万元人民币? 上述就是这个有趣的小案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货币这个客体具有它本身的特别性。 货币,是指作为经济中的支付手段,具有强制通行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