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备置换合同甲方:东风(十堰)汽车钢板弹簧有限公司乙方:杨永学(身份证号:422623196812055715)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置换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一、 双方提供置换的设备甲方:二手设备 800 吨精压机壹台和通用剪冲机壹台乙方:二手设备 160 吨压床壹台二、 双方置换设备的价格甲方上述两台设备作价壹拾壹万陆仟伍佰元(11.65 万元)整。乙方上述壹台设备作价玖万陆仟伍佰元(9.65 万元)整。双方设备差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万元(2 万元)现金。三、 附带条件1、甲方设备由乙方负责拆卸和运走,甲方只负责在甲方场地提供天车吊装,并向乙方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不再收取费用。2、乙方设备由乙方负责拆卸和运抵甲方指定位置(甲方车间内),承担设备安装,并向甲方提供设备相关资料,不再收取费用。3、甲方因需要进行内部设备搬迁和摆放位置调整,所置换的设备(160 吨压床)可以在乙方暂存 60 天,乙方不再收取费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上述安装。4、乙方的设备在甲方安装后,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假如不能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维修及相关费用。第 1 页(共 2 页)四、 出现经济纠纷的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出现经济纠纷,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起诉。五、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两份,一方保留一份,同等有效。六、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至双方设备置换所有内容完成后终止。七、 其它约定甲方: 乙方:签字: 签字:时间: 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 2 页(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