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迈中学每月百星评选工作办法 一、“每月百星”评选办法 1、推荐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爱校爱班,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2)可以是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也可以是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师生肯定的学生,做为班级月度之“星”推荐到学校进行宣传。推荐的“星”名称可以根据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来定:如:环保之星、进步之星、文明之星、爱心之星、礼仪之星、幽默之星、坚强之星、乐于助人之星、尊师敬长之星、爱国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领袖之星等等。年级、班级可以围绕“星”自创名称。 2、评选流程; (1)班委会随时记录、积累班级学生的优秀表现,每月利用班会课时间,评选出本月班级之星(名称自拟),也可以本着公平、民主的原则,学生向班委会提出个人奖项申报,再通过班会讨论决定每月之星。 (2)以班为单位每月推荐一名候选人上报年级,由年级审核后,于每月 20 号之前统一上报给德育处老师。上交材料包括:学生班级姓名、xx 之星(名称由班级拟定)、100 字以内的赞语(第三人称)、一张电子版生活照片(大于 1mb,jpg 格式,照片注明班级姓名,不要粘贴进 word 文档发送)。 3、宣传学习 开辟“每月百星”宣传栏,每月 10 日前,将上月表扬的“百星”以海报的形式呈现,树立学生学习的榜样,激励学生的成长。 二、奖励办法 1、学生个人;当选“每月百星”的同学,学校颁发奖状(德育处提供奖状,年级打印,到学校办公室盖章)。 2、班集体。每个学期末对班级参与此项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获得“每月百星”活动优秀组织奖的班集体,奖励 5 分(计入班级月量化考评)。 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根据班级教育需要,按时评选班级每月一星,从未延误。 2、按时上交材料、材料齐全无错误。 3、赞语贴切生动,无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