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购销合同书 甲方: 深圳市瑞驰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华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执行人:王伟 乙方执行人:何楠签订日期:2024 年 2 月 11 日 签订日期:2024 年 2 月 11 日电话/传真:0755-81713882 传真:0755-28461535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设备一事,商定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二条:购买商品的品名及价格:序号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车载激光云台摄像机IPC216/480CPPCS505,800290,00023G 车载录像机MDR301SDGPCS502,100105,0002重型车载云台支架CPB200PCS5080040,000 大写: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合计435,000 第三条:合同款。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35,000 元 第四条:包装和质量所有设备型号与所订相符,保证原装正品。第五条:付款条件及交货期限款到 1 周内发货。 乙方负责将设备以汽运的方式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深圳市内免费送货。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甲乙双方一方对合同违约,概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设备是乙方专门为甲方订购,甲方不得取消合同。2.甲方收到货品应及时验收并给予签认,如发现货物数量短缺、包装不齐及遗漏配件等现象,甲方应在 3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持原状送至乙方公司,逾期则按甲方验收合格处理。3.乙方应确保按时交货,如延迟一天,须交付甲方相应延迟货物款项的千分之三作为赔偿金;甲方应确保按时付款,如延时一天,须交付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第七条:售后服务合同所有产品产品在 1 年内免费保修,喇叭除外(人为不当使用、损耗件及自然灾害造成损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坏除外)。所供产品终身维护,超过免费保修期只收合理维修成本费用。第八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水灾、火灾、地震、台风、罢工、战争、暴乱。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根据不可抗力影响履行的时间作相应延长。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在三日内电告另一方。第九条:仲裁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吵,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凡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往来信件、函电、传真和其他书面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深圳市瑞驰达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华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