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员工员工技能评定管理办法(定稿)1.0 目的鼓励一线员工提升职业技能,规范公司一线员工技能评定管理,逐步推行一线员工培训、考核、聘用和薪资调整相结合的技能评定管理办法。2.0 适用范围生产一线各工序人员。3.0 职责分工企业管理部为升、定级考核的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考核一线员工的资格审查、理论、实操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过程的监控、考核结果的核准认定。各业务部门与企业管理部共同负责各工种培训课程开发、培训组织实施、考核组题、试卷批改、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具体如下:认证岗位实操监考及成绩评定备注生产一线员工生产部及制造厂工艺质量部企业管理部注:技能考核定级实施过程中,由以上相关部门部长/主任指定专业人员专项负责。4.0 申报条件4.1 申报技能定级之前,员工在该岗位至少试用期满;4.2 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无旷工或事假天数不超过 10 天(含);4.3 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罚款 100 元(含)以下或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管理条例2 次(含)以下;4.4 申报技能考核之前三个月内,因工作进度、质量事故等工作失职/失误原因造成罚款 2 次(含)以下或累计金额 300 元以下;4.5 因公出差人员可在返回后直接进行补考,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可直接顺延进入下次公司组织的考核程序;连续两次未能参加升级考试者,部门重新提交申请;4.6 参加技能考核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根据工作表现、生产绩效和实际技能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确定薪资等级;考核不合格者,准予延期补考,补考时间为下次公司组织的技能考核考试。试用期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可以经部门特别申请后提前进行转正定级考试;4.7 申报升级之前,须相隔上次考核通过至少 6 个月以上,特殊情况如表现优秀、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受此条约束(但最短不能少于 3 个月);4.8 认证等级划分根据各岗位职业资格等级评定细则确定,技能等级按顺序逐级考核晋升。原则上不能跨级申报,即只有取得前一等级认证方可申报更高等级资质认证,特殊情况如有特殊突出贡献者经由部门申请,企业管理部复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前参加升级考核或者越级考核。5.0 考核内容及方法5.1 主要是按照现行《岗位技能要求》、《岗位理论基础》、《标准操作规范》进行理论与实操考核,理论笔试占比 2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占比 40%,员工互评占比 15%,部门评价占比 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