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 同 书甲方:乙方: 为加快泰井高速公路 A4 标工程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甲方将本标段部分防护排水工程给乙方承包,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合同条款: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砌体(砼体)体积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计价中包括基坑开挖、坡面的清除整理、种植土的挖取、运输、加铺,各种材料和施工辅助耗材的采备、供应、运输、加工、使用,墙背的回填,砌体的砌筑、勾缝、养生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价款。二、合同单价:7.5#浆砌片石每立方米 110 元(人民币);三、施工路段:由甲方视情况按排。 四、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完成该项工程,工期的计算从签定合同日开始至乙方交工通过验收为止。 五、付款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2、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指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数量范围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超出上述范围的工程不予以计量。具体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是防护工程按完成护坡面积乘以图纸单位数量求得,实际面积超出部分包含在单价内,不再计量。 3、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量的 7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款)。余下部分分二次支付:乙方完成合同所有工程并通过泰井高速公路高监办及代表处验收达到“优良工程”后二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该工程缺陷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完成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修复,并承担费用。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砌体施工图给乙方,并在技术上指导与协助乙方进行施工。 2)、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 3)、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协调关系。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技术法律规范的要求进行本项工程的施工。 2)、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高监办、代表处和甲方的有关管理、技术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以及执行有关的各种指令。 3)、除非存在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工程。工期廷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每天罚 200 元(人民币)。工期廷迟二个月以内(含二个月),第二个月在第一个月罚款的基础上第天加罚200 元(人民币)。工期廷迟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25%的工程款,并终止本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本合同工程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否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5)、若因工程质量而造成损失,乙方除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