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进口委托报关运输协议 编号:WGTR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上海威格特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协商,甲方就上海港进口的货物委托乙方作为处理进口货物代理人的事宜, 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货物进口合同签订后将有关信息通知乙方,货物到港后及时提供全套单证 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清关。 2.甲方所提供的单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甲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3.因甲方所提供的单证信息错误或提供单证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5. 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由甲方支付。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严格根据“安全、迅速、准确”的原则及时办理换单、报关、报检、港口交接、安全装运及其他相关业务。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证遗失、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全套且正确的进口单证后,乙方应尽其所能在最快的时间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完成清关及提货计划,由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造成的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甲方自身情况造成延误的因素除外。4. 乙方在港区提货以后,应按甲方书面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经交接手续完毕合格后,如货物出现损坏、短缺等情况,乙方将不再承担责任。5. 乙方不得接受甲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6. 乙方应在报关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报关单证交还甲方。7.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任何报关、报检单据,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三.费率1.港区代理费率:RMB /吨(20 英尺) RMB /吨(40 英尺)(代理费范围:海洋提单换单费或电放提单换单费、上海港港口附加费 THC、报关费、报验费、港口港建费、理货费、汽代费、放箱费、港内短驳费、港内堆存费、港区提货计划。)注:(1)20 英尺货柜货重不小于 20 吨,小于 20 吨以 20 吨计。 (2)40 英尺货柜货重不小于 22 吨,小于 22 吨以 22 吨计。 (3)因各船公司收取上海港港口附加费(简称:THC)和换单费的标准不一样,我 司在以上费率(THC:RMB370/20’ RMB560/40’;海洋提单换单费:RMB100/单 电放提单换单费 RMB150/单)基础上根据各船公司实际收取的费用,另外收取 差额部分。 (4)另因部分船公司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例:EBS(紧急燃油附加费)、DDF(文件 费)、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