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道路施工合同甲方:湖南省山野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衡山县开云镇龙珠村一组 王金良(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衡山县年烘干 400 吨席草加工新建项目。2、工程地点:衡山县开云镇龙珠村一组至甲方征租地块进场150 米左右路段。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①、路基。紧底路基铺垫 20 厘米碎石压路机压平。填方路基振动机夯实,铺垫 20 厘米碎石压路机压平。②、混凝土路面宽 5 米,厚 20 厘米。③、过路涵管。乙方按甲方要求布埋安装不少 30 厘米直径的过路涵管。4、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质量要求验收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甲方认同等。6、工程造价: 元/平方米;其中:路基 元/平方米,混凝土路面 元/平方米。7、结算办法:按实际结算。8、付款办法:养护期满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正式的普通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给乙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95%的工程款,预留 5%的工程款,6 个月内未发现质量问题再行支付。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 月 日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 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 202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50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