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健全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司治理结构,根据《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本行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行的行长、副行长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11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1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包括本行行长、监事长、副行长、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稽审部、监察室、合规部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行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按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综合部,由综合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提供本行有关经营管理情况方面的资料及其他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办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会议并执行提名与薪酬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六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本行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提名建议;(五)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视本行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六)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薪酬分配政策标准,制定审查本行的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