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钢结构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发包方(甲方):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此项制作安装工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量及造价明细:1、钢架: 吨;围护: ㎡;钢架安装 元/吨,小计 元;围护 元/㎡,小计 元;合计 元
四、承揽内容:本工程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现场变更签证内容
五、本合同价款采纳 固定价格 方式确定
六、工程总造价:163714
45 元(大写:壹拾陆万叁仟柒佰壹拾肆元肆角伍分)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根据此项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共同商定施工时间为具备进场之日起 35 天,工期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扣罚承揽方工程款总价的 1%,拖延工期超过 3 天加倍罚款,开工日期以具备施工条件之日算起
2 、 如 遇 不 可 抗 力 或 工 程 量 增 加 以 及 由 甲 方 原 因 引 起 的 工 期 延 误 工 程期限可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05-2001)并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法律规范,质量标准的评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
因承揽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揽方承担违约责任
2、承揽方要严格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验收标准
由承揽方提供的辅材应符合材料质量要求,并将材质单提供给发包方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揽方应整改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揽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揽方承担的整改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竣工后 15 日内,承揽方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