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昭平县商贸物流及铁矿粉加工项目投资协议书(草案)甲方:昭平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西兴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开发昭平工业集中区潮江工业园,将当地交通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进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共同进展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二 甲方对乙方在昭平工业集中区潮江工业园进展地方经济予以全面支持,确保乙方投资项目的山(林、荒)地使用权、税(规)费等享受优惠政策得以全面落实
第二条 投资项目概况一 项目名称:昭平县商贸物流及铁矿粉加工项目
二 项目内容:乙方投资购置项目开发相应的设备,建设与项目开发相配套的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商贸物流仓库和铁矿粉加工生产线
该项目总生产能力为年加工铁矿粉 80 万吨,估计年产值达 6
8 亿元,年上交税金 4000 万元以上
三 投资规模及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 1
2 亿元人民币,占地其中土地购置 1000 万元,场地建设费用约 3000 万,固定资产 5000 万,流动资金 3000 万
项目建设期限 1 年(即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
在项目建设期内,乙方视市场情况以及与各方面的合作情况,拟另在商定(以红线图为准),其中工业生产厂房用地 亩,办公等基础用地 亩,物流用地 亩
县城建设公司总部一处,把商贸物流及铁矿粉加工项目做大做强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一 甲方负责依法征收厂区厂房、办公楼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位置以使用红线图为准
二 甲方协调县国土、建设、水利、环保等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规划、施工、报建报监等相关审批手续,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费用从优收取,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根据乙方项目生产设计要求,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