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企业集体合同甲方名称:企业性质:非公有制企业企业法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乙方名称:职工人数: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企业和工会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合作共事,共谋企业进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 本合同由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签订本合同必须由工会和企业双方进行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第三条 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权利与义务统一和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的原则。第四条 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仔细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工会的各项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工会依法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动员和引导职工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第六条 本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二章 用工管理第七条 企业招聘职工必须在本合同的法律规范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须在职工上岗之前订立;已与企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补签劳动合同。工会要帮助、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企业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得少于 2 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订立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延续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合同期满 30 日内依法续签劳动合同。第九条 职工在企业工作满 8 年,或者男职工年满 50 周岁、女职工年满 40 周岁以上,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职期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任职期或者哺乳期满为止。当事人双方已续签劳动合同的除外。第三章 工资、福利及津贴第十一条 企业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企业工资制度。同时,根据职工工作业绩,建立奖金制度。企业应通过对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