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学院中国语老师合同书 为了 学院的教育活动,关于中国语老师的聘用和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以下简称 学院的院长为(甲),简称中国语老师( )为(乙)
1,协议时间(1)本合作协议的协议时间以中国语老师的外国人登陆证的签证有效期间为准
(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退休金
2,讲义协议(1)每周的讲义时间以 40 小时为准,超过讲义课时及超过讲义课时的老师费,根据 学院的内部规定,及甲方乙方协议执行
(2)出现缺讲,迟到等缺乏工作诚实性的情况,根据 学院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3,酬劳(老师费)及福利待遇(1)老师费以 1 个月为单位支付,具体支付日期根据 学院的规定而有所不用
(2)除了超过讲义课时的部分,包含每天 1 顿的工作餐,月工资为 90 万韩元
(3)学院为中国语老师提供居住所需的住宿设施
但,使用住宿设施所产生的管理费及其他附带费用均由中国语老师自己负担
(4)中国语老师有 2 个月的老师进修期间,在进修期间内,中国语老师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最快的适应学院的教学体系,进修期间的工资为协议工资的 80%4,(乙方)服务规则(1)中国语老师有讲义的当日,讲义开始前 30 分钟出勤并做彻底的授课准备,负责讲义开始前和讲义结束后教室的清洁和整理整顿
(2)授课准备和管理学生是乙方的基本业务,乙方应忠实于自己的基本业务
(3)假如乙方被判定为对讲义及工作极度缺乏诚实性和热情,消极怠工,则有可能会失去老师的资格
(4)假如由于乙方本人的原因要提前中断本协议,为了教育的持续性,最少在 2 个月前提交辞职申请书进行通报,并且要确定好交接问题
(5)乙方要注意管理学院的设施物品,假如由于乙方的不注意造成火灾,破损等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文句解释本协议书没有明示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处理
对本协议书的语句解释有疑义的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不能落实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