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食堂原材料采购合同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职工食堂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为保障甲方职工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根据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蔬菜类;2、水产类;3、鸡鸭猪牛羊肉类;5、禽蛋类;6、副食调料类等货物
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1 日
二、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批次供货:甲方每 (日/周/月)向乙方订货一次,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安排供货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三、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1、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3、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职工食堂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
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失误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 禁止以下食品送入甲方职工食堂 1、 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 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