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供 用 电 合 同(高 压)供电方:云南电网公司楚雄市供电公司 用电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电方:楚雄市供电有限公司 用电方: 单位名称:楚雄市供电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海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张雁海 委托代理人:法定地址:楚雄市 鹿城镇云泉街 56 号 法定地址: 电 话:(0878)3112413 电 话:电 传:(0878)3112413 电 传:邮 编: 675000 邮 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楚雄西门分理处账 号: 53001706153050296450 账 号:工商注册号:532301000000691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532301709803636 税务登记号: 所有制形式:国有企业 所有制形式: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云南省供用电条例》、《云南省查处窃电行为条例》有关规定,经供电方和用电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1
1 用电地址:
2 电价类别:
3 用电容量 1
1 变压器容量为
2 与供电电源直接接用(含通过隔离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为
3 用电方自备电源容量为
4 用电方根据自身用电负荷性质,须实行自备保安电源或非电的保安措施,以保证其生产设备、设施和人员在电力系统事故下的安全
用电保安电源为:□供电方提供;□用电方自备,用电方自备的保安电源容量为
5 用电方应编制并提供主要用电设备清单,经供电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