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进一步加强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关于质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各监理、施工单位: 近期省交通质监局质量安全督查以及项目办日常巡查时发现,各监理、施工单位对路基的填筑质量未进行有效控制,存在未严格施做试验路段或未按批复的试验路成果指导施工且填筑层厚超厚及粒径超大等问题,省交通质监局也据此对我项目下发了路基填筑停工通知书。目前,兴**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填筑已全面复工且正处于路基土石方施工的高峰期,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交通质监局及项目办“路基土石方填筑不法律规范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确保路基土石方施工质量,项目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方面 1、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文件及合同谈判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配置足够的土石方施工机械,即日起管理处应会同高驻办逐标段就土石方施工进行调查摸底、专题调度,具体明确每个标段内各工区、各施工队伍所需设备类型、数量及进场时间(附表1:XX 标段各工区、路段土石方施工设备详细配备情况表),于 8 月 16 日前由高驻办统一汇总后上报工程处。 2、原则上要求每公里路基必须配置不少于 1 台套机械设备(含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装载机及若干运输车等),且每 3 公里路基配置不少于 1 台 YZ32 以上重型振动压路机、1 台平地机、1 辆洒水车及若干小型夯实机。 3、为确保重型压路机按规定碾压到位,项目办拟在 32T 重型振动压路机上全面安装 GPS 监控系统,接入项目管理系统平台,从安装之日开始计算,所有路基填筑的计量必须附 32T 重型振动压路机合格的碾压记录资料; 第 2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如监控设备非正常损坏或者人为关闭,视主要设备未按合同承诺及时到场施工进行处罚。 4、如工程施工完成,确需调离本项目路基土石方机械设备,特别是 32T 重型振动压路机,出场前必须经高驻办书面批准并报管理处备案。 5、施工过程中,管理处、高驻办应严格督促落实、检查机械设备的配置到位及作业情况,项目办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抽查力度; 对不按规定要求履约的单位将严格根据违约行为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二、法律规范化施工方面 1、严格根据三次线控法、打方格布土、挂线整平、全幅填筑等路基法律规范化施工要求以及本项目“台背回填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有关要求组织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