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实施方案 樟山镇综合执法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在樟山镇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根据〈中共 XX 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中共 XX 市委贯彻落实〈中共 XX 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改革的 12 个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通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体制创新、权力下放,进一步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和中心镇两级政府的权责关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中心镇统筹协调、自主决策、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激发中心镇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樟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结合其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和担当能力等实际,按要求行使建设城管、国土规划、水利、交通的行政执法职权,争取用 2 年左右的时间,形成职权行使到位、队伍能力提升、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成效明显的工作新格局,促进樟山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执法职权 依法行使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下列首批行政处罚权,并履行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 (一)行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建设城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违法建设(除规划部门已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且尚未作出决定、已批准的在建项目未按规划设计或许可条件建设、临时建筑到期后未经续批外)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水库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乡、村公路施工活动的行政处罚权;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樟山镇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