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四川得友建工集团广安时代天骄(一期)项目部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安 1-3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实行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防止因安全生产资金不到位造成工伤事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服务器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
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施工合同中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是由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扬尘治理及各种规费等费用组成
项目部在施工合同附件中将一定数量的金额单列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主要目的是对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项管理,有利于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整改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与生产进度拨款同时计取、确保需要、统筹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接受项目部监督审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
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
楼梯口、电梯口
通道口、预留洞口
3)“五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施工用电,即
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5)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