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年生产企业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
1目的为了控制生产现场及其它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触电、可燃助燃气体及化学危险品泄漏造成人员伤亡、急性中毒或重大经济损失等突发事故发生,遵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5]7号)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柏年金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通过预案实施使应急预案工作协调统一、紧急有序,从而达到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或消除人员伤亡和各种经济损失的目的
2编制依据1
1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令2014、1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9、05、01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根据(GB/T29639-2013)《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GB/T29639-2013)《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GB12801-2008)《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006)80号)《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GB50057-2010中央气象局24号令)1
2有关技术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GB/T29639-2013)临安监发2014、68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冶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