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双方权益义务和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切实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经甲、以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培训协议:一、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技能培训
二、 甲方培训人数名,其中:工培训人数名,培训费元,授课人名,授课费元;工培训人数名,培训费元,授课人名,授课费元;工培训人数名,培训费元,授课人名,授课费元; 总计培训费用 (大写): ( 含教材、材料费、食宿费等)
三、 培训单位职责1、 有培训单位统一组织,保障良好的教学场所和教学实施
2、 培训单位指派专业技工、教师上课,保障培训质量,确保学员满意
3、 培训结束,负责组织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根据学员考试成绩,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4、 对取得资格证书的学员负责就业
5、 对就业学员负责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就业学员工作情况
6、 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按指定大纲进行教育
7、 保证甲方学员合格(考核未通过学员下期免费培训、考核,直至合格)
8、 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管理和统一考核
9、 训练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0、训练周期天,理论应知课程、天,实际操作应会课程天(含考核时间 )
开课、考核时间乙方以电话、短信或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规定为准
11、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 培训学员职责:1、 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目标明确
2、 培训单位严格管理学员,每天都有考勤记录
3、 学员住宿的,自觉遵守宿舍制度,并自行保管财物
4、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员必须向培训单位提高必要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电话号码
5、 培训学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连续旷课 3 天取消培训资格,累计旷课 7 天取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资格
6、 学员结业,就业半年内,手机号码如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