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年金的经营模式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有三大支柱:国家基本养老、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按照国际标准理想状态下,三大支柱的养老资金构成比例应为4:5:1,但是目前我国个人退休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一支柱,即依靠国家养老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发放方式是以在职人员缴纳的款项去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职参保人员账面空有资金
据预测,再过六十年中国养老金的亏空额将达到十万亿元人民币,这一数字严重威胁了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潜力
出现这种情况,我国应该积极改进养老保险体制,建立完善的养老保险机制,而年金就成为目前最合适的方式,本文以年金在我国的发展为基础,逐步扩展分析养老保险公司经营年金所面临的金融同业和外部政策市场层面的竞争
一、金融同业(一)年金的经营模式与主体的相关概述年金的经营模式目前常规的主要是三类
一类是现在大家都比较常见且被多家行业广泛运用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表现是一些比较大规模的机构自主创办,特点是拥有大量的积累资金;另外一类是相关的隶属于各个保险公司的投保产品;最后一类就是来自于证券或资产管理公司,他们以信用托管的模式经营年金
以上就是年金的三种经营模式,目前受关注度较高的是第二类和第三类,因为在参与模式中,保险公司所扮演的角色还是在相关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的
目前我国的年金市场主要由政府、、职工以及四个管理人角色共同构成
在这七大主体中,政府的职责为指导和带动年金市场的发展;负责缴纳年金;而职工为年金的收益体;四个角色的运营机构组成了一个整体
劳动和社保部门分别在20XX年和20XX年相继公布了61家基金管理机构
第一批包括37家,第二批是24家,这61家管理机构涵盖了保险业,证券业,基金和信托以及商业性银行
这也使得年金市场更加完善、更加丰满、更加具有多元素的竞争能力
(二)商业保险公司在年金市场的主要竞争者1、内外资保险同业在长期经营各种传统保险业务后,保险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