脐带血保存定型化契约范本本契约于
日经甲方携回审阅
(契约审阅期间至少为5 日)甲方(产妇):
(签章)乙方(公司):
(签章)备注:甲方资格不限于产妇,亦可为「○○○之子女」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广告保证保存脐带血在现在或未来可以治疗任何遗传性、血液上或其他疾病
第一条(契约期间与生效)本契约自双方签署日起成立并生效,为期
日(本契约届满日)止
乙方应于本契约届满60 日前,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得表示是否续约; 若甲方表示续约,应依原条件延长
月,但双方就续约之条件另有约定者,依其约定
第二条(乙方告知事项)乙方已经告知甲方下列事项:一、在医学上脐带血之效用研究,现在仍在研发阶段,对其医疗上之应用与效能尚未有确定
即使医学上, 脐带血中的特定成分可能可以作为治疗特定疾病的新方法,并不表示甲方所委托保存之脐带血也可以达成相同的功效与疗效
二、脐带血之移植或未来可能之应用,与脐带血内细胞量、冷冻后细胞之存活率、有无受污染及病人体重有直接关系
三、依据医疗法规定,非医疗机构,不得为医疗广告,广告内容亦不得暗示或影射医疗业务
另依公平交易法规定, 事业不得在商品或其广告上, 或以其他使公众得知之方法,对于商品之价格、数量、质量、内容、保存方法、用途等,为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之表示或表征,并不得为竞争之目的,而陈述或散布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信誉之不实情事
四、有些医师或医院可能不愿采集母血或脐带血,此非乙方所能掌控
前项告知不得减免乙方于本契约应负之义务与责任
甲方签认乙方确已尽上揭告知义务:
(签章)第三条(乙方之义务)乙方应依照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之规定及下列各项约定,进行脐带血之收集、运2 送、检验、处理与保存:一、收集:为顺利完成本项脐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