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工作管理内容与安全要求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确保锅炉的规划操作和安全运行,保证正常供气,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2、使用范围。凡从事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专业机构的安全培训技术考核,取得安全操作证和等级证后方可上岗,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操作法律法规和制度。 3、锅炉基本参数: 锅炉型号:sht10-1.25-wt 额定压力: 1.25mpa 额定蒸发量:20t/h 蒸汽湿度:194℃ 4、职责: 锅炉操作工:负责 20t/h 蒸汽锅炉和辅机设备操作,汽水班长:负责司炉工操作及设备保养工作督导。 锅炉维修工。负责 20t/h 蒸汽锅炉和辅助设施的维护工作。 5、内容: 升火 锅炉在升火前应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而后进行给水工作,示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让锅炉内空气必须排出。将已处理的水通过省煤器缓缓注入锅炉内,进水湿度一般不高于 90℃,当锅炉内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时。即关闭给水阀门,待锅炉内水位稳定后,观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子火门前前端放置木炭等引燃物(严禁带铁钉带入)引燃,开大引风机烟机调节门,增加自然通风,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的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燃烧旺盛后,并在左侧拨火孔处加强观察着火情况,适当进行拨火,待前拱烧热,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鼓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在 20-30pa 使燃烧渐趋正常。 4.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而产生过大的热应力,影响锅炉寿命,初次升炉从冷炉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 6-8 小时为宜。 5.升火后应随时注意锅内水位,因为加热后水位线会上升,如超过最高水位表时可进行排污。 6.当开启的一只安全阀冒出蒸汽时,即应关闭安全阀,当气压升到 0.1-0.15mpa 时,当冲洗压力表弯头和水位表。当气压升到 0.2-0.3mpa 时,检查人孔及手孔是否渗透,如有渗透应拧紧人孔入手孔盖螺栓,同时检查排污阀是否严密不漏。 7.当锅炉内气压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无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立即停炉检查,接触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8.当锅炉升火期间,应检查省煤器的出口水温,该水温应比工作压力下饱和温度低 40℃,如果超所规定温度时,可关闭省煤器通往锅炉管道上的阀门。 供汽 1.当锅炉气压接近工作压力,准备向外供汽,供汽前锅炉水位不宜超过正常水位,供汽时炉膛内燃烧稳定。 2.供汽时应将总气阀微微开启,让微量蒸汽进行暖管,同时将管路上的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