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A .21 模板工程 章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胶合板模板、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配制
二、梁、板的支模高度3
6m 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
6m 相应子目
支模高度超过3
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达到10m 时,套用支模高度1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达到20m 时,套用支模高度20m 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超过30m 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三、柱、墙的支模高度3
6m 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
6m 内相应子目
支模高度超过3
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达到10m 时,套用支模高度10m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达到20m 时,套用支模高度20m 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超过30m 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四、支模高度指楼层高度
亭面板超高以檐口线标高计算,直檐亭超高以最上层檐口线标高计算;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
五、房上水池按梁、板、柱、墙相应子目计算
六、异形柱与剪力墙按下图单向划分: 七、阳台、雨蓬支模高度以3
6m 考虑,支模高度3
6m 以上10m 以内时,按“板支模高度超过3
6m 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
支模高度10m 以上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八、混凝土斜板在11°19',至 26°34'时,按相应子目工日数增加15%
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件用量增加5%;超过26°34'时,工日数增加20%,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