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 A .21 模板工程 章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模板按不同构件,分别以胶合板模板、木模板,钢支撑、木支撑配制。 二、梁、板的支模高度3.6m 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6m 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10m 时,套用支模高度10m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20m 时,套用支模高度20m 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0m 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三、柱、墙的支模高度3.6m 内时,套用支模高度3.6m 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10m 时,套用支模高度10m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1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达到20m 时,套用支模高度20m 内相应子目;支模高度超过20m 时,超过部分按相应的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超过30m 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四、支模高度指楼层高度。亭面板超高以檐口线标高计算,直檐亭超高以最上层檐口线标高计算;地下室楼板按相应子目的工日、钢支撑及载货汽车用量乘以系数1.20 计算。 五、房上水池按梁、板、柱、墙相应子目计算。 六、异形柱与剪力墙按下图单向划分: 七、阳台、雨蓬支模高度以3.6m 考虑,支模高度3.6m 以上10m 以内时,按“板支模高度超过3.6m 每增加1m 以内”子目计算。支模高度10m 以上时,按施工方案另行确定。 八、混凝土斜板在11°19',至 26°34'时,按相应子目工日数增加15%。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件用量增加5%;超过26°34'时,工日数增加20%,松杂木枋板材、圆钉、铁件用量增加8%。 九、天沟底板模板套挑檐模板子目,侧板模板套反檐模板子目。 十、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满堂基础模板子目计算。 十一、 如设计要求清水混凝土施工,按相应模板子目的工日数增加5%,胶合板用量增加20%。 十二、 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按内井架施工考虑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另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十三、 倒锥壳水塔筒身钢滑升模板子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十四、 烟囱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倒锥壳水塔钢滑升模板子目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侧壁等模板用量。 十五、 预应力薄板子目适用于厚度3cm 的装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