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广 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评分表 (2 0 1 4 年度) 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具体考核指标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值 操作办法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 0分) 1 工作组织 7 工作部署(3 分)
制订和发布本市信用规划或落实省规划实施意见(1
5 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1
材料查阅为主
按照未开展、已部署研究、已报批和已出台四个层次,分别以各项分值的0 %、6 0 %、8 0 %和1 0 0 %为基准评分
组织保障(2 分)
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和负责人(1 分);建立日常工作责任人和信息报送责任人制度(1 分)
材料查阅为主
按照无人负责、未明确、已明确但未发文、已发文明确相关内容四个层次,分别以各项分值的 0 %、6 0 %、8 0 %和1 0 0 %为基准评分
以宣传、教育、培训和诚信创建工作为抓手,促进诚信文化建设(2分)
在主要媒体开展宣传活动(1 分);开展诚信教育培训(0
5 分);开展诚信创建活动(0
材料查阅为主
按照未开展、筹备中、已开展1场和1 场以上四个层次,分别以各项分值的 0 %、6 0 %、8 0 %和1 0 0 %为基准评分
2 制度建设 6 制订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制度(4 分)
围绕当地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披露、使用和奖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等配套规范性文件(4 分)
材料查阅为主
按照未开展、已开展研究、已报批和已出台四个层次,分别以分值的 0 %、6 0 %、8 0 %和1 0 0 %为基准评分
制订培育信用服务需求、壮大信用服务市场相关政策文件(2 分)
推动和鼓励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专项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的政策文件(1分);培育和扶持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的有关政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