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品房预售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1)预售人领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预售人办理预售登记,领取预售许可证; 3)预售人同预购人签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4)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5)房屋交付后,办理产权登记
2、 房地产登记的概念是什么
答: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3、 在房地产抵押款中,当发生贷款银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时,所得款项应如何分配
答: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抵押权人出资比例分配
其中抵押人的份额依照下列顺序分配: 1) 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2) 扣缴抵押物应缴的税费; 3) 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
抵押人所得的金额不足偿还所欠贷款银行本息的
贷款银行有权追索不足部分
4、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广州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地方性规章,是规范商品房预售中行为主体法律关系的条例,,是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8年7月29日通过,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商品房预售项目管理、商品房预售行为管理、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5、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进入拍卖市场
答: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转让和出租、抵押,如果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实现,则必须国家把已经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即县官人按照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的收益递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有在国家已经收回归国有土的使用权的前提下才能采取拍卖的方式
6、 广州市购买商品房贷款抵押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