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刑事诉讼的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一个较为宽泛的表述方法,本身包含以下三个概念:一是指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即刑事诉讼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二是指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即制定刑事诉讼法所要达到的目标。三是指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即刑事诉讼程序本身所要实现的目标。刑事诉讼程序以直接追求程序公正为目标。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的区别在于,刑事诉讼程序本质上只追求公正并不考虑效率,而刑事诉讼法则要兼顾效率,或者说刑事诉讼程序关注的是通过实现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而刑事诉讼法则要在兼顾效率的同时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必要限制或消减。总之,刑事诉讼程序直接追求程序公正,刑事诉讼法直接追求程序正义。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刑诉法第2条。立法的这一项历史性变化,对刑事诉讼的理论和诉讼实务而言,必然带来诉讼目的的转型。即从单一的“惩罚犯罪”转向双重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在诉讼活动中,不能为了“维稳”而一味地注重惩罚犯罪。这一变化和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目的变迁与发展是完全一致的。摘要:长期以来,刑事诉讼目的一直被视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种传统的双重目的论曾经极大地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但由于这种理论范式脱离了现代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与民主法治社会的核心理念相悖,违背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与有罪推定思想有先天的契合性,司法实践中容易助长法律虚无主义和程序虚无主义,导致冤假错案不断滋生,对宪政秩序和公民权利都构成严重威胁,应予废止。重构以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为诉讼目的范式的新刑事诉讼法学,是当前最紧迫的学术任务。关键词:刑事诉讼目的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正当程序一、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学说任何一部法律都是为了限制公权力,刑事诉讼法也不该有例外。刑事诉讼的目的也就是立法者预先设定的,进行刑事诉讼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法目的,是应该区分的。刑事诉讼就是为解决被告的刑罚权如何适用的问题,主要是为了解决刑罚权的适用问题。而刑事诉讼法是具有价值判断的意蕴,它的作用是为了使刑事诉讼向文明的方向发展。区分刑事诉讼目的与刑事诉讼法的目的是在工具价值之外赋予另一种价值理念。刑事诉讼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法律依据。目前学界关于刑事诉讼目的的学说主要有四种:1、犯罪控制说该说把控制犯罪视为国家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首要目的,刑事诉讼程序主要是作为国家实现这一目的的工具而存在的。2、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说该说认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目的所在,应该追求两者的统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不可能并重,两者在发生冲突的时候,必定要选择侧重于其中的某一方面。3、刑事诉讼目的层次说该说把刑事诉讼的目的分为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直接目的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根本目的是维护宪法制度及其所确立的秩序,还有一种分法是把刑事诉讼的目的分为浅层目的和深层目的,浅层目的就是上面说的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深层目的就是通过刑事诉讼实现自由,平等,公正和安全。4、自由与安全说该说是在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提出的,以追求自由和安全的统一作为刑事诉讼的目的。但是自由和安全往往被视为刑事诉讼的价值目标或价值形态,如果用它们来表述刑事诉讼的目的,必定造成目的和价值的混同。5、正当程序和保障人权说该说认为任何刑事诉讼均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得离开法定程序滥用权力(或权利),以保证诉讼参与者能在法律赋予的地位上参加诉讼,保障诉讼参与人特别是易被侵犯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二我国刑事诉讼目的存在的问题研究刑事诉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刑事诉讼制度的建构。从理论上讲,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学术界主流的观点,只是每个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有一定的侧重,不同的标准会导致不同的做法,而在实践中,没有一个国家绝对采用那一种模式。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际上是刑事诉讼中的两个截然相反的目标,它们究竟在什么基础上统一与协调,究竟以惩罚犯罪还是以人权保障为中心,缺乏明确的界定,况且在实践中很难真正做到二者的统一与协调一致,刑事诉讼目的并重论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