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安全应急预防与控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安全管理体系、危险源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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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T032-201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DB34/T2476-2015养老机构危险源识别与控制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突发事件emergencyevents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投毒、各类恐吓及由于人员骤然聚集引发的可能致人员伤亡的秩序混乱事件
2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GB/T28002-2011,定义3
6]4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4
1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4
1应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者、相关部门和具体实施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组成
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包括:a)负责本机构安全事项的决策;b)负责安全事项的协调和落实
2人员及职责4
1人员要求4
1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变处置能力
2300人以下(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总数)应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300人以上应至少配备5名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
2人员职责4
1安全责任人职责包括:a)对本机构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开展安全管理工作;b)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含义务消防组织);c)保证本机构安全投入的有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