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庙沟门中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府谷县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学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 “府谷县庙沟门学区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刘永林 副组长:刘瑞军 贾剑亮 成 员:温永平 张德华 刘江山 张银梁 王建斌 郝飞平 刘 浩 领导小组负责量化考核成绩、绩效工资等事项
二、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为契机,科学规范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以此调动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学区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见习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 效工资中规范后津贴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津贴的30%与教育局下拨的考核资金每学期 4500元之和(公益性岗位每学期考核资金为 4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其中应设立师德评价、考勤、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等项目
在严格、科学、规范的考核基础上,以学期进行兑现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1、分配原则 (1)坚持“统筹合理”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3)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分配办法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依照不同类别的岗位绩效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2)班主任津贴参照核定标准,按庙沟门学区班主任主任考核办法考核后以学期发放
(3)教师绩效考核要分为优(15%),良(40%),中(30%),差(15%)四个档次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档差为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