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单(试卷封面)院系法学院专业在职法硕研究生姓名季方学号090405034课程名称证据法授课时间2学年度1学期周学时学分简要评语考核论题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问题研究总评成绩(含平时成绩)备注任课教师签名:批改日期:注:1、以撰写论文为考核形式的,填写此表,综合考试可不填;2、本成绩单由任课教师填写,填好后与作业(试卷)一并送院(系)研究生秘书处;3、学位课总评成绩须以百分制记分
1刑事诉讼法证据排除问题研究摘要:刑事诉讼证据排除制度是扎根英美法系政法土壤而生成的诉讼程序制度
而在世界范围中的司法实践彼此融合的过程中,为程序正义的实现、推动司法文明、保护人权,刑事诉讼证据排除制度除发挥其本身的证据程序制度的作用外,还应同时对刑事裁判结构的设计及社会的整体法律意识有指引作用
关键词:刑事诉讼;非法证据;裁判结构;程序正义证据排除制度法理内涵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源于英美法系,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所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
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问题
对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违法取得的证据,通过否认其证据能力,从而阻止侦查机关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取得利益
20世纪初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系列判例对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进行援引补正,从而在司法实践中,为证据排除制度作为法律活动中的强制要求奠定了基础
英国则将排除裁量权赋予法官,由其在诉讼裁判中予以平衡考量
这一证据规则由英美发展起来,并逐渐转向其他法系,并被世界各国接受
罗马法系国家原有在诉讼过程中将对证据合法与否的判断交由法官自由裁量的司法实践传统
二战后,随着全球司法体系的融合,罗马法系国家也先后创设了证据排除制度
而在当今世界的国际组织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也得以广泛采用
之所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播如此广泛,不仅源于其作为诉讼裁判的程序制度的功能实现,而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