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针对我公司实际状况,为了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的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伤亡控制指标 1、伤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1‰;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
措施: 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原则,伤亡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确保实施
2、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4、组织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程安全教育及项目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考核工作
6、落实好项目各类人员,各部门及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 分以上,大于 30%,良好率85 分以上,大于 60%,不合格率为零)
2 、特种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百分之百
3 、新工人教育达到百分之百
4 、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安装率达到百分之百
5 、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百分之百
6 、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达到百分之百
7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签订合同达到百分之百
措施: 为达到以上标准,以上各条由下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条:由项目负责安全生产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二、三条:由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第四条:由本项目电气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
第五、六条:由本项目设备负责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
第七条:由本项目经理及项目预算员的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三、文明施工目标 1 、地四周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现场围档
2 、施工现场各种标牌、标志达标率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