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 筑 工 程 劳 务 施 工 分 包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 一条 工 程 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形式:大清包含(包工、包机械、包周围材料) 4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5 、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6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分为土建、毛墙(含甲方机械挖土,乙方人工配合),(不含内容:楼梯栏杆扶手、防水、护坡、消防、水、电、机械土方、门窗制作安装、洁具安装、油漆、涂料、内粘、外贴、外保温、空调隔栏、直螺纹、止水材料)
临建由甲方提供,乙方按图纸施工
本工程乙方不含任何税费
第 二条 承包 价格及各项工 种分 配比例 本工程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实行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总承包价叁佰壹拾捌元(税后价格),其分配如 2 下:主体框剪结构每平方贰佰壹拾伍元,砌墙每平方肆拾元,内外粉刷每平方陆拾叁元,包括上述内容的人工费、机械费、周围材料机具设备(基础按乙方总承包价格,地下室的一层建筑面积另加一层计算,转换层不计)
第 三条 工期 1、该工程计划于 2010年 月 日前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日历工期 天)
2、如遇以下情况,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施工材料
(2)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 24小时以上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 四条 工程结算 1、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正负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80%的工程款,以后甲方每月按已完工程量 80%结算一次,主体封顶后,支付主体工程量的95%的工程款
2、砌体、粉刷部分按承包价格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