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标的前期详细程序 开发商拟开发一个项目,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虑该项目是否应进行招标 以下工程可不进行招标: 1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工程
2 、 抢险救灾工程
3 、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或使用农民工的特殊情况
4 、 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5 、 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6 、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
7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工程外均要进行招标
二、如果必须进行招标,则考虑是自行招标还是委托招标 建筑法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如果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招标,对其条件要求为: 1 、 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 2 、 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具有同类工程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三、如果确定自行招标,则考虑是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并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报送相应材料,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 日内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得自行办理招标
备案所需资料: 1 、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登记表; 2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登记表; 3 、项目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5 、招标机构有关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