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办法 第 1 页 共 8 页 建筑工程设计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根据本工程之特点,结合招投标文件中有关评标决标的规定,本着保护竞争,遵循诚实信用,维护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和补充)适用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总则: 1.1 本工程以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或补充通知、书面答疑、技术规定的各项有关要求作为对投标标书全面评价的依据。 1.2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回标分析后,对各投标人进行询标,在询标的基础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予以澄清。澄清应当以有效的书面文件(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司公章及记载明确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对投标文件的进一步澄清,采用“二阶段”评标方式:评标时首先进行符合性评比,对于符合性评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入第一阶段技术标评标,然后按下述“评分细则”规定的技术标评分标准,在第一阶段技术标评标通过的条件下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商务标评标。由各评委按本办法对技术标各自评分并签字、商务标集中评分并签字,按照最终得分(评委平均)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优劣排序,编制评标报告并按《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确定中标人。如最终得分出现并列时,则由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票数最多者为中标候选人,若经投票表决后仍并列,由评标小组组长最终决定中标候选人。 1.3评标小组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人员组成按《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如评标小组组长缺席则评标无效。评标小组其他成员缺席,可书面委托符合评委条件的其他人员出席评标会议,授权参加表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评标小组成员(不包括评标小组组长)缺席超过两个,评标无效。 1.4评标人员必须在评标得分汇总表上签字。 1.5各评委评分和平均分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招标或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有恶意竞价或互相串标的投标人,则该投标人所投的标作废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在确定中标人及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必须根据评标小组对标书中有关问题的评议意见进行澄清、确认或调整,且投标人不能因此项澄清、确认或调整而要求调整的报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