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从5 月1 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根据笔者对一些建筑企业调查的情况,建筑业“营改增”将会对建筑企业带来两方面的重大影响或冲击。一是税负有可能增加。这是由建筑业自身特点决定的:建筑企业既是产品安装企业,又是产品生产企业,税负较难转嫁,且当前建筑业增值税抵扣链还不完整,个人承包的现象普遍,“甲供材”供应商将材料的增值税发票直接开给开发商,部分原材料及占比较大的人力成本无法取得增值税抵扣发票,都会使税负不减反增。二是营业利润有可能降低。建筑业属于微利行业,周期长、账期也长。营改增后,收入由价 内 税形 式 调整为 价外 税形 式 ,营业收入从原来的营业税收中 剔 除 了 应交 纳 11%的增值税销 项 税额 ,收入降低。另 外 ,建筑企业购 置 原材料、固 定资 产等 按 规 定在 会计 处 理 上 将进 项 税额 从原价 中 扣除 ,资 产账面价 值变 小 ,企业总 资 产将下 降,总 负债 将上 升 ,或将导 致 企业资 产结 构 发生变 化 。 从长远 看 ,作为 基 础 行业的建筑业实 施 营改增有利于降低整个社 会的税负水 平 ,推 动 建筑业生产方式 的转变 ,促 进建筑企业进 一步 加强 内 部管 理 和控 制 ,加快 转型 升 级 。但 是在推行的初期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经营模式、市场行为等都产生重大影响,建筑企业应把“营改增”看作是倒逼建筑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变为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契机。 积极应对措施一:加强财务管理。建筑业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与方法经过几十年的运行,有预算、决算、审核,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完善,其结算的收入对于计征营业税来说比较可靠。营改增后,在购进材料、发出材料、与甲方验工计价、给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各个环节可能都涉及增值税相关的核算,对涉税管理、账务处理的影响就较大,对会计核算要求更高。因此,要及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掌握相关财税变化和账务处理,调整财务预算指标,进行正确会计核算。合理控制资金流向 和加速 资金周 转 ,加强应收账款的清 理、清 收工作,尽 量 提高资金的利 用 率 ,确保 企业资金的安 全 性 和高效 性 。同 时在进行项 目 成 本 预算时,通 过对企业现 有的工程预结算系 统 、成 本 管理系 统 、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