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期末复习资料 一、总则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2、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表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3、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6、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8、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个主要构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10、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12、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