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庆 市 建 筑 工 程 定 额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2003 版第一章土石方工 程说明一、一般说 明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 岩石分类表"。2.干、湿土及 淤泥划分:干、湿土应根据工 程 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或含水率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时为干土,>25%时为湿土。采用人工 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以地下常水位为准。淤泥是指土壤含水量超过天然湿度,泥浆占40%以上,含有较多有机腐殖质的塘泥、田泥、沟泥等。3.土石方工 程 中,土石的类别只编至F≤12,如实际岩石类别 F>12时,另编补充定 额 。4.本章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 的排水工 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 算 。5.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 算 平整场地项目。6.凡图示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槽底宽在3m(不包括加宽工 作面)以内者,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不包括加宽工 作面)以内者,为基坑。7.凡不属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挖孔桩土石方,为平基土石方。8.人工 及 机械土方项目是按不同土壤类别综合考虑的,实际土壤类别不同时不做调整。9.机械土石方运输项目中不包括道路拓宽、桥梁加固的工 料及 机械消耗,发生时另行计 算 。二、人工 土石方1.人工 挖土方、挖地坑、地槽项目,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 乘以系数1.18。2.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3.地槽、地坑深度超过 6m时,按深 6m项目乘以系数 1.4;深度超过 8m时,按深 6m项目乘以系数 2。4.人工 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是按人工 编制的,如实际运输方式不同时,可作调整。5.人工 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计 算 。6.人工 挖孔桩定 额 ,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包括挖孔时孔内的照明 及 人员上下作业所设脚手架,垂直运输人员防护等一般措施;其它特殊防护措施,发生时另行计 算 。7.支挡土板项目是按密撑和疏撑综合编制的,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的体积),人工 乘以系数 1.5。9.人工 摊座和修整边坡,只适用于爆破平基、地槽、地坑石方工 程 ,根据设计 要求进行的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 凿石平基、地槽、地坑不计 算 摊座项目。10.人工 土石方如遇钢筋混凝土基础需剔除时,按相应的普坚石定 额 乘以系数1.8。三、机械土石方1.土壤含水率定 额 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 。含水率...